衛生司注音:ㄨㄟˋ ㄕㄥ ㄙ分類:中央單位、臨時性單位名:(舊) <中華民國>為衛生事務的主管單位。隸屬【內政部】。民國38年8月由「衛生署」降格而成(無授權法源。運作時期之法源依據的《內政部組織法》修正十五版~修正十八版是授權「衛生署」,並非授權本單位)。民國60年3月17日從【內政部】獨立出,升格為「行政院衛生署」。(舊) <中華民國國民政府>為衛生事務的主管單位。隸屬【內政部】。民國17年4月成立。民國17年11月從【內政部】獨立出,升格為「衛生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