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水

注音:ㄉㄢˋ ㄕㄨㄟˇ


分類:

名:所含【鹽分】極少的【水】。大部分的【河流】、【湖泊】屬於淡水。如:「淡水魚」。

  • 本語與「【鹹水】」相對。

分類:行政區

名:[舊稱「滬尾」。]

  1. 大日本帝國淡水郡。二級行政區。
  2. 大日本帝國淡水街。三級行政區。
  3. 中華民國淡水鎮。四級行政區或三級行政區。
  4. 中華民國淡水區。三級行政區([1、2名]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