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首列表>⻎
兩棲綱(分類檢索)
禾(部首檢索)
受保護的內容: 編纂成員貢獻記錄表(聖典)
裝飾(分類檢索)
美容(分類檢索)
筆畫認定對照表(聖典)
編號 | 字 | 總筆 | 備註 |
筆畫1 | 【巨】 | 5 | 本項目為暫時認定。第二字素「丨」不與下方的「一」一氣呵成。 |
筆畫2 | 【舉】 | 16 | |
筆畫3 | 鬬 | 24 | 去除「鬥」與「斤」後,剩餘筆畫數有十畫、一個字件;該字件左上方第一字素為斜的「一」,第二字件為「ㄣ」(連續不中斷)。 |
錯別字辨析對照表(聖典)
法人(分類檢索)
通用數字規則(聖典)
- 數字表示法:正式場合使用數字全表示法;計算數字場合改用數字半表示法;簡化的使用方式為阿拉伯數字表示法。任何表示法之使用應遵循「數字表示法不可混雜性」。
- 數字全表示法:使用目詞及數詞表示數字的方式。例:一百〇八。
- 數字半表示法:不使用目詞,只使用數詞表示曆法的方式。例:一〇八。
- 阿拉伯數字表示法:使用大寫阿拉伯數字表示曆法的方式。例:108。
- 數字表示法不可混雜性:不論使用數字全表示法或數字半表示法,應注意全文所使用之表示法是一致的。例如文章上半部使用「二十」,文章下半部使用「二〇」;此為混雜兩表示法的錯誤用法。
- 十目詞使用:數目詞「一十」對應「10」,目詞「十」同義(百、千、萬等目詞皆同理);表示「10」時單獨使用目詞而不搭配數詞,但前方有數字時須搭配數詞(百、千、萬不可單獨使用而皆須搭配數詞使用)。例如「一百一十」而非「一百十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