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鐵路工程局注音:ㄍㄠ ㄙㄨˋ ㄊ|ㄝˇ ㄌㄨˋ ㄍㄨㄥ ㄔㄥˊ ㄐㄩˊ分類:中央三級機關、臨時性機關名:<中華民國>簡稱「高鐵局」。為負責高鐵工程、高鐵營運之監督、【捷運】工程的機關。隸屬交通部。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三十一日由裁撤「高速鐵路工程籌備處」,正式成立本局。民國一百〇七年六月十一日本局與鐵路改建工程局合併為「鐵道局」。法源:《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暫行組織規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