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水郡

注音:ㄉㄢˋ ㄕㄨㄟˇ ㄐㄩㄣˋ


分類:舊行政區

名:<大日本帝國【外地】-臺灣公元一千九百二十年~一千九百四十五年間存在的二級行政區。隸屬臺北州公元一千九百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中華民國接管本郡,並改制為「淡水區」。簡作「淡水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