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水郡注音:ㄉㄢˋ ㄕㄨㄟˇ ㄐㄩㄣˋ分類:舊行政區名:<大日本帝國【外地】-臺灣>公元一千九百二十年~一千九百四十五年間存在的二級行政區。隸屬臺北州。公元一千九百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中華民國接管本郡,並改制為「淡水區」。簡作「淡水」。下轄「淡水街」。